有很多跨境电商企业老板和财务问过我们,运输费用该如何入账,是分摊后计入到产品成本,还是直接在费用发生当期全部计入销售费用?
据小编了解,一直以来,只有部分卖家才把FBA海外仓等头程运费成本化,很多卖家特别是中小卖家,只有在预估产品利润时才预算一个运费成本,大部分会计进行账务处理时都是把FBA海外仓和尾程费用直接计入费用的。但按照新的收入准则,绝大部分情况下,“运输费用”将通过“营业成本”来计量,而非“销售费用”。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从而进行相应处理。“运输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具体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并负责将该批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甲公司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假定销售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控制权在出库时转移给乙公司。
在此类情况下,甲公司相当于构成了两项履约义务:“销售商品”和“运输服务”,这两项履约义务应该按照单独售价的比例来分摊交易价格,分别确认收入。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该确认运输服务的相关收入,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在完成销售,最终确认运输服务收入时,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提供运输劳务可能不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而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并负责将该批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甲公司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假定销售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控制权在送达乙公司指定地点时转移给乙公司。
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提供的服务,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即商品销售合同的履约成本)。
此类情况下,发生的运输活动就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在完成销售确认收入时,将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通常为主营业务成本而非销售费用)。
总结:在新收入准则下,跟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费用均计入“营业成本”,不论其是否构成了单项履约义务,都是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
其他情况
【例】跨境电商企业自发把国内的货物运输到亚马逊的FBA海外仓。
如果企业不是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运输费用,一般不属于合同履约成本,这种运输费用依然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在此类情况下,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属于企业自身的业务所需行为,不是为了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费用,这种运输费用依然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但从运营及财务的角度来说,FBA海外仓等头程运费应计入产品成本进行分摊,后续货物销售出去,再跟产品成本一起结转到“营业成本”才是较为合理的账务处理方式。
分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来源:跨境大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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